微信
新闻中心
1.公共场所检概念
公共场所是提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经济、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
它们有着共同的特点:人员集中,流动性大;场内设备和物品容易受到污染;公共场所容易传播疾病;不宜监督管理等。
公共场所7类28种包括:
1、住宿与交际场所:宾馆、饭馆、旅馆、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2、洗浴与美容场所:公共浴室、理发馆、美容院。
3、文化娱乐场所: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与游乐场所: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文化交流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购物场所:商场(店)、书店。
7、就诊与交通场所: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汽车、火车、飞机和轮船)。
2.公共场所检测项目一览表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1) 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采光、照明、噪声等室内环境的卫生检验、检测与评价;
2) 顾客用品用具的卫生检验、检测与评价;
3) 公共场所饮用水(包括:自备水、直饮水、二次供水)卫生检验、检测与评价;
4) 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卫生检验、检测与评价;
5)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检验、检测与评价。
涉水产品检测与评价则是在生活饮用水检测与评价的基础上衍生的业务,在此不展开说明。
室内环境和公共用品用具:《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 9663-GB9673、GB 16153)、《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标准》(GB/T 17216)、《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 17220)和《公共场所标准检验方法》(GB/T 18204)等标准、规范;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等;
生活饮用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