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检测中废水、废气和噪声的执行标准与采样规范

执行标准
废水
- 综合标准:污水排放一般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 2002表四中三级标准。不同类型的废水还有各自对应的检测标准,例如GB/T31195 - 2014是高氯高氨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离子校正法
- 特定指标:各废水外排口监测点位的主要监测指标执行相关规定,如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石油类中排放量较大的污染物指标;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监控位置为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的污染物指标,以及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相关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所在流域环境质量超标的污染物指标

废气
- 综合标准: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 2004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此外,还有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生活垃圾燃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等针对不同类型废气排放的标准
- 特定指标:各外排口监测点位的监测指标至少包括所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的污染物指标。对于主要排放口监测点位的主要监测指标,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或烟尘/粉尘)、挥发性有机物中排放量较大的污染物指标等2。
噪声

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 2011中相关标准。厂界环境噪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夜间生产的要检测夜间噪声
采样规范
废水
- 采样位置确定:采样断面应有明显的标志物,采样人员不得擅自改动采样位置。采样时应使用GPS定位或固定标志物确定采样位置,以保证采样点位置的准确
- 现场监测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透明度、盐度等项目建议现场监测
废气
对于VOCs废气排放采样口的设置有专门要求,不过具体要求可参考相关资料(如《VOCs废气排放采样口的设置及要求.docx》)
噪声
目前搜索资料未明确提及噪声采样规范的相关内容,但一般来说,噪声检测应在规定的检测位置(如厂界),按照标准要求的检测时段(如厂界环境噪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夜间生产的要检测夜间噪声)和检测方法进行操作